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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八十年代中,納斯鮑姆協同後來得諾貝爾獎的經濟學家森,以實質自由的觀念替聯合國的附屬學術機構制定了一套另類發展觀,叫能力進路,或人類能力發展指標,有效促使國際社會對發展的定義逐漸由過去僅追求總體經濟和數字,轉而兼顧各國內人們本身能力的發展。

後來他們又各自豐富了這套理論的肌理,納斯鮑姆提出「人類重要能力」的清單,為人類核心能力提供條件,列出十項人類共有的基本能力及其實現的必須條件,簡述如下:

1. 生命:能活到正常人生命的盡頭,不會因為生活品質降低而過早結束生命。

2. 身體安全完整:能夠自由遷徒,不受暴力攻擊威脅,有性滿足的機會等。

3. 健康:包括生育照顧,得到充份營養,有適當住所。

4. 有能力運用感官、感覺、想像、思維:用一種真正像人的方式去感覺、想像、思維和使用理性,培育能寫能讀懂數學科學等能力,能在言論自由的保護下思考,能有快樂的體驗和避免不必要的痛苦。

5. 有能力表達情感:能夠對其他事情和其他人形成依戀,能愛人和被愛、關心人和被關心,不因恐懼和焦慮而不能發展情感。

6. 實踐理性:能形成善的觀念,能反省自己和生活,這意味要保護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

7. 人際關係:能與其他人一起生活,承認他人,關懷他人,互助,具有自尊、不受羞辱的社會基礎等。

8. 關心其他物種:共存並尊重。

9. 遊戲能力:能歡笑、玩耍、享受。

10. 對自處環境的主導、a. 政治的,能有效參與制定自已的公共選擇,具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b. 在平等基礎上有僱傭權利,不受無理封殺等。

《一種華文 多種諗頭》 陳冠中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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