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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这个是朝廷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比较重要的初衷。你国的农地流转、集中经营,其实一直都在发展,大部分户籍在农村但不种地的“农业人口”,把名下的土地转包给农地大户,这现象在农村已经相当普遍。

而你国地方政府,也早就把这些集中经营的农地大户,当成了可以下嘴狠咬的肥肉(前段时间著名的“云浩止耕”事件,就是地方政府对农地大户的敲诈勒索)。

现在,各地缺钱缺疯了的官员们,醒过味来了:“集中经营”与其让民间获利,还不如收归官府经营。明里是复兴皇上最爱的“集体经济”、“人民公社”,实则由地方官家来充当“大农场主”、“大地主”,乡村婆罗门又多了一条明晃晃的财路。

至于皇上想要的“枫桥经验”,让农村基层政府和党组织,把在城市找不到工作而回流到农村的农民工们管起来,目测是没谱的。地方政府大概率会鼓励失去土地的农民进城,掏出最后一点积蓄,为早就崩盘的中小城市房地产,接盘扛鼎。

x.com/Woodyang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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