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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国官方那个对被救妇孺的国籍百般遮掩、语焉不详的“公告”,不是对胡女士义举的认可,而是对义人的羞辱。它根本不配跟这位义人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个“公告”倒是能充分说明,你国上上下下,从君到官再到民,在“人”与“禽兽”之间,到底更偏向于哪头。

我又想到孟子的两个著名的提法:
1,“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人跟禽兽之间的差距,真的没多大,一不留神,就掉到禽兽那边去了。
2,“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只要还是个人,看见小孩要掉到井里,都会赶紧把孩子救下来。

如果救孩子之前,脑子里先要转个弯:这是本国人的孩子,还是蛮夷倭奴的孩子?这是贫下中农的红后代,还是黑五类的狗崽子?
——会这么想的人,已经与禽兽无异;而教育国民应该这么想的朝廷官府,则已经无异于亭林夫子所说的“仁义充塞、率兽食人”的“亡天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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