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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kun1989@x.good.news
外商投资断崖式下跌,逼得北京再次发布一次所谓负面清单,貌似要全面落实当年入世时对外资开放的承诺,然而这份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的第23 号令—-《外 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依然有许多禁入领域,比如第十一类大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下的第27条 规定,禁止外商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以及电影引进业务、体育和娱乐业有关措施该大类下总共有七条:23、禁止投资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24、禁止投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制作业务。 25、禁止投资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26、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含引进业务)公司。27、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以及电影引进业务。28、禁止投资文物拍卖的拍卖公司、文物商店和国有文物博物馆。29、禁止投资文艺表演团体。也就是说,《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年版)》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领域,相比之前的(2021年版),没有任何变化。 我一直呼吁废除中国的电影审查制度,让中国的影视工作者自由发挥创作激情,中国的影视产业肯定会取得巨大成就。可悲的是,一个十四亿人口的大国,只能眼睁睁看着韩剧流行,中共一直把影视视之为意识形态领域,不仅不允许外资染指,也不允许国人有任何创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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