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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Liu_USA@x.good.news
怼了一篇老中要求自己子女比非法移民子女优先入学的短文,被一帮家长反驳,说非法移民非法所以该排最后,“非法移民不纳税”,免费让他们上学是慷他人之慨。感觉太多违反常识的点无法一一反驳,1982年Plyler v. Doe判例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这是无论从法理(第十四修正案)和道德上都禁得住推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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