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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成年人的家暴、性侵等案件,夫妻基本都是共犯。

门罗的案件,让我想起2015年广州一个案子:生父长期猥亵女儿,母亲知情。16岁的女儿逃到外省被父亲抓回,当街殴打女儿,围观市民与警察捉拿兽父。

在记者见证下,女孩与母亲有一段对话。【媒体不应做这事,受害人应与有毒家庭隔离,而不是对话。】

女儿哭着叫母亲跟她走、离开兽父、“我打工养你”。母亲反复岔开:“从我怀孕起,你就闹这事”——“搞成这样好看吗”——“你爸坐牢我怎么办”……

别被这个母亲的话骗了,以为她真的“怕丈夫”或“思想守旧落后”。这些答非所问,是她用来掩盖罪行的。她很清楚自己【暗中主动】把女儿【送给】丈夫。
只有女儿单纯地以为她可以拯救母亲。

作为“过来人”,我想说,所有正在或曾经遭受邪恶家庭迫害的子女,记住:无论你的爸妈关系如何,在迫害你的时候,你的爸爸妈妈是共犯。共犯的表现可以很复杂、很有迷惑性,但你必须同时与他们两人斩断关系,千万不要试图去救其中一个。
(夫妻最终的分合,只取决于他们自己,不是子女的责任。)

【链接是媒体全文,可能引发精神创伤、高血压,慎点。】
www.sohu.com/a/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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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的她被亲父性侵多年 知情亲妈却要她原谅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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