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照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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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转过去的那篇什么阳气女鬼阴气人的短篇小说,真是浓缩的男性写作风格化石,一切男性写作里常见的难以直接言说但又能微妙地感受到的风格几乎都能在那篇东西中看见,真的是越想越觉得搞笑
基本上是这样的:凡是男的在那里拼命鼓动女人说“这很好这最适合女人做的了是最能体现出女人的价值/伟大/自由/力量/随机高帽 的了”,那基本都是男的不愿意做又想有人来做于是就拼命鼓动女人去做(比如爱看脱衣舞的男人对女人说跳脱衣舞能展现出女性力量,但是倒不见他们为了展现自己的力量上台去跳)
真要是什么好事,还能剩下来说“最适合女人做”了?凡是真有价值的好事,基本上全都一群男人在那里占着说“男人才适合干这个女人不适合”的了吧?捏个寿司都还得说女人手热不行呢,笑死人了
全都是那个寓言故事。狐狸要吃肉,就对叼着肉的乌鸦说你唱歌最好听了你最适合唱歌了,然后乌鸦一唱歌肉就掉下来,狐狸就欢快吃肉去,乌鸦就饿着肚子唱歌玩吧
感觉夏天的傍晚才算是傍晚
秋冬的傍晚太短,真正的夜晚来得太快,才刚刚察觉到该是傍晚了,没眨几下眼,一下子就真到了黑透了的夜晚了,就像做噩梦似的倏尔一下就从地面一路滑落进爱丽丝的无底恐怖兔子洞
夏天的话那就不一样,五点开始就知道要已经是傍晚,可是一直等到吃完饭了洗完碗了七点多了,抬头看窗外,都还有薄薄一层太阳光,真是很含情脉脉般的
所以说,夏天也不全是酷烈,至少傍晚和夜晚时分都给人一种轻朗明快的感觉
白天的时候不觉得有这种明快,因为晒得要死了明快不起来
如今这集子要成了,一时恍惚。我这个业余者,写得晚,且写得慢。书中文章,我的妈妈不曾读过任何。倘若妈妈还在,估计我什么也不写,安守本业,享受家中饭菜和时光,将大把岁月挥霍掉也不可惜。
自本书出版的春天往回推,我妈过世整五年了。五年来我一直感到我们共存的时间海水退潮般往后,人还在往前走,地平线却不停后退。若没留下点什么,简直束手无策。因此看待此书的方式颇为物质,将从前光景,落成几万黑字,可保存携带一段时间,较我的记性牢靠。
我所处的时代,众声喧哗,人在其中常站不稳。这本书写家中老人、老菜、老物件、菜市场,及这些“老派”事物如何在生活下桩,稳定自我。起点单纯,若对他人有益,也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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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业余者,无非是自谦。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写得好。
更何况,写作上哪有什么业余者了,写得好就是硬道理么,写得不好,纵是个什么“大家”,也当是欺世盗名
其中看见了一整摞的黑铁锅。
黑铁锅圆滚滚的。锅腹圆,把手也是粗圆柱绕圆,草草焊接而成,锅身铸成后,边缘竟无修齐,从水平线侧看过去,高低起伏不定。我一提起锅子,指腹马上沾满防锈的黑油。价格则便宜得令人惊讶。二十五马币,时兑约二百元台币。
因为价廉,收边潦草的黑铁锅,我一眼就喜欢上。它粗陋、乱七八糟,但是坦率而坚固。还没开锅,就已半旧不新。锅的缺陷是人为的,工匠放过不管,它就长成这样。就像家长局部野放小孩,不凡事堵着管教,小孩反而长得有意思。世间多的是这种,满布人性魅力的缺陷,完美光滑的,则未必有。此锅不羁的锅缘,使它好玩。
锅只有约五升容量,远远不及外婆那种十多斤的灶上大镬,但仍很沉。我的队友是搬运行李的人,必须和他商量。队友基于理性,建议搁着想两天。我们本就预备返台前买齐大马作家林金城先生的著作,必须合并考虑行李重量。
离开槟城前一日,队友问:“认真还想买锅吗?”当然啊当然。我立刻乐陶陶地腾出行李,预备装锅。返回印度厨具店,在成堆铁锅中,选了其中歪斜情况数一数二的一口。抱着锅排队等结账,当时的表情可能太飞扬,身后的印度妇女,手指指我的锅,竖起拇指。店员帮我用数层旧报纸裹起来,再用塑胶袋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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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点懂了
这位作者用情极滥又一往情深
对人世间的一切都是一往情深似的,连面对一口潦草的铁锅都能生发出如此曼妙又多情的想法,可见她真的对生活里的一切都够多情,写得好是理所当然的,就该这样心态的人写得好
香茅的英语是柠檬草(Lemongrass),质地硬韧,气味似柠檬。香茅气息比起柠檬的鲜爽,要木一些,拙钝而温和,入菜时常常又拍又捣,或切成细环,几乎有点强迫它,才慢慢出香。
因此将香茅捣成酱料,很是常见,红咖喱、绿咖喱、玛莎曼咖喱的酱,还有泰北烤鸡的腌料,都用上它。其质太韧,捣起来稍微费时。当然也能用食物调理机轰地瞬间弄碎,虽然速捷,但缺乏过程,且会瞬生狂暴的声响。
香茅入研钵前,先以刀切细再开始,否则捣太久,手还没废,心就先累。选择慢慢捣碎而不用机器,倒不是特别有闲,而是因为这样比较香。香气是化合物,时溶于油,时溶于水,将香茅研捣成酱的过程,浴浸在香气洋溢的厨房里,是感官享受,随手腕起落的固定节奏,慢慢集中专注,心里嘈杂的念头,一时也淡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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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香是朦胧的,团块似的,雾的。但疯柑叶不是。它近乎柠檬的香气,清晰而尖细,是料理中的高音,颜色里最锐的青绿。台湾以前称之“麻疯柑叶”,原因是果实表面凹凸,似麻疯病患的皮肤。这命名无疑是歧视。若从俗地跟着喊,而不觉有异,很是可怕。所以我自己叫它疯柑叶,亦名泰国柠檬叶(Kaffir Lime Leaves)。这种柠檬果实,皮厚且皱,榨不出太多汁液,然表皮和树叶有烈香,东南亚各国菜系中多用。
疯柑叶也是泰人做菜时,窗外随便捻摘两片即得的日常香料,但因为新鲜叶子在台湾不容易买,所以每去泰国,友人相赠一整叠,就带回来严实封上好几层袋子,存放在冷冻库里,使用时还是好过干燥的。
疯柑叶一整片入汤或咖喱是常有的,泰国人用它时,会稍微对折叶片,捏着叶柄撕开。撕开疯柑叶是个迷人的动作,开启盒子似的,浓香窜出,沾在手上,指尖都染有凉爽的气味。
因为特别着迷疯柑叶的气味,我有时做Kua Kling这道菜。
Kua Kling是一道泰国南部的干炒咖喱肉末,是特别香辣下饭的菜色,且疯柑叶大量地用。当地以绞肉来做,牛肉猪肉鸡肉皆可。我在家里若得三层肉或猪颈肉也用,切薄一点,炒起来添脂香。干锅将肉煸炒至出油,入咖喱酱,炒到香气起舞,入鱼露椰糖调味,再入切得极碎的香茅嫩茎,和切成细丝的疯柑叶,将肉炒熟,香料出味即成。起锅前,缀以大把辣椒丝,和一把疯柑叶细丝。铬黄色咖喱、翠色疯柑叶、艳红辣椒,香烈奔放烫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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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芫荽整株捧起来嗅,会发现气味最浓在根部。台湾人切芫荽,根部弃之,连茎带叶切碎,放面线糊上,或臭豆腐上、贡丸汤里。热爱者有,深恨者亦不少。我儿时就是恨它的,芫荽混在面线糊里要是撇不掉,整碗就不吃。长大后长见识,觉得什么都好吃,最不爱的最后都爱上了,可见爱很难说,不要铁齿。
可芫荽根是泰国人的神奇宝贝,埋伏在众多菜色中,有时被捣碎得不成形状,或和其他香料混合,是料理人公开的密码。它仿佛丛林的、带湿气及泥土气息的异香,自己声量饱满,与他人合音亦谐。
用芫荽根之前,要将根部的泥土洗净,光用水冲洗不够干净,需稍微用指甲刮除泥尘,露出牙白色的根部,此时幽香缕缕,是洗菜时独享的礼物。芫荽根的用法多,向泰国友人学来的做法之中,我最常拿来做海鲜蘸酱,后来连台菜也放一点。
比如熬排骨萝卜汤时,清水先入一株芫荽根,几粒煸过的白胡椒(灵感借自潮式白派肉骨茶),才入飞水过的排骨。肉还没熬透,先将芫荽根捞起,免其糊烂,一层芳馥的香纱,就会隐隐融融地没入肉汤。那气味如记忆,仿佛有,仿佛没有,始终说不清楚,但确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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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食物写得像她这么柔润又完美剔透的,真的是相当少见
很多人写,写是写了,但其实总写得有点绊眼,让别人没法一下子看得下去
存在过,而不得见。气味召唤记忆,瞬间接引至经验中的某时刻某现场,如沉眠中惊醒,猝不及防。
而我记起泰国时,总是一片香。
佛祖搁在膝上的手指,女童的发髻,车阵中狂飙的铁皮Tuktuk车后照镜上,都悬着成串茉莉香花结,气味随风曳动。泰国当地有质地上佳的茉莉香米,炊熟盛于竹篓,嚼着嚼着会由远至近,渐递地甜香起来,香过茉莉。更有香茅、南姜、柠檬和疯柑叶,它们是冬阴功汤(Tom Yam)的基本组合,它们且无处不在。
泰式料理中,香气是光影。很多时候你不真的吃着它,而是被它的投影所包围。香料们时而隐约幽微,时而飞扬明亮。在冬阴功汤里,在咖喱酱中,在鱼饼里,在日子里。奇异的是,一旦闻得这些香气的组合,于我就起安神作用。泰国人对于香气安神这样的事,特有心得。泰国有各种形式的香料嗅瓶(Herbs Inhaler),将浸过油的混合干香料放在瓶子里,廉价的用塑胶瓶装,精致一些用玻璃瓶。随身备着,用以醒神通鼻,其他文化少见对味道倚赖至此。我的泰国时光,伴随各种香料气味,积沉在身体里,缓慢宁定,是神秘而近宗教式的经验。
夏季在台北盆地和泰国同样炎热,但我城多湿,使得热不只是热,是又热又烦。在此天候,想过一份干松的泰国日子时,就取香草做菜,让气味在屋子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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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完美
叔公八十多了。老些,缩小些,但仍朗健。妈妈一见他,很亲熟地挽着他手臂,两人坐在长榻上聊许久的天,很快乐地回忆我外公外婆,聊叔公的妻子小孩,聊潮州菜。侧看我妈这样的女子,周到厚礼,还真心不虚,我怀疑以后还有?长辈缘是多么抽象的特质,但我见过最具体的一个,就是我妈。
距离上回见叔公,将近十年,那是外公的奠礼。
叔公与阿顺,在奠礼前一日赶来,会场正在布置。外公从前每年夏天,就酿上一年份荔枝酒,每餐定量饮用。自酿酒也拿来招待客人。我们将库存的余酒,装成小缸,赠予来送别外公的故旧。另外从埔里运来大酒缸,充作会场花器。
叔公一身黑西服,站在礼厅外,隔几十公尺,凝视被鲜花围簇的外公遗像。
外公的遗像是我挑的。没用近照,选了他五十多岁时,在一场婚礼上的半身特写,大家皆同意那最像他。盛年的外公着深棕色西装,系泰丝领带,神气。当时正是他社交最密时期,外公和叔公在那些年,时常越海相会,吃曼谷卤水,佐台湾酒。一起抽很多烟,有过无数饮宴。
叔公远远盯着遗像,目光遥长如隔大海。他不言不语,一腔心事。时光是大海。
我的妈妈过世,在我们的曼谷行一年后。电话报丧到泰国,阿顺偕幺弟阿泰来送。又是一场奠礼。又是两男子黑西服,神情遥远站在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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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文笔是真的非常非常好的,很完美地从视觉和心理上都重现出一时的情境,读着令人感觉很欣慰
曼谷华人,祖籍潮州者最为大宗。潮菜经典菜色之一,是卤鹅,因此曼谷颇有好卤鹅。旅行中我妈不忌口,因此我们来曼谷,必找鹅来吃。
从前飞航安检宽松,蔡叔公来台,会将曼谷吞武里名店“蔡钦兴”的卤鹅手提上机,直达我家餐桌。另一位住香港的潮州世伯,则将家传卤鹅的配方传给我妈,她将之详细抄在旧香港六国饭店(今六国酒店)的信纸上,那是一九三三年开幕的老饭店,当年位置滨海,纸头印着戎克船入港的插图。
我有一爿记忆,儿时陪外公至八〇年代的台北建成圆环“醉红楼”潮州菜馆餐聚。入夜的圆环周边霓虹熠熠,车灯通亮如白昼。外公腿力不好,舅舅在街边暂停,让老小先落车,后方车辆的喇叭大鸣,可见拥挤。记忆光景,对照今日圆环,痕迹都不剩。
倒是醉红楼今日尚存,迁至八德路的大厦二楼。老板将餐厅开幕时的相片摆在柜台供人翻阅,相片中,餐厅门面的水族箱气势大,女侍们穿大红旗袍,在门口一字排开。除了与我的记忆完全叠合,且片段再现了鲜烈夸张的八〇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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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虽然我完全没有生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过,但我对那个时代也留有印象
“鲜烈夸张”真是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形容词
一对比女作家写的母亲相关,我大概就有点懂为什么我看到男作家歌颂母亲的时候内心总升腾起一种反感
因为他们的文字里有一种坦然和理所当然,这坦然的底气可能来自于隔岸观火吧,知道母亲的那一种苦必不会在自己身上延续,自己倒能享到自己老爹的那种好处,于是一身轻松地在那里作出深情派头
女作家写母亲,则明显地心有戚戚焉,同病总相怜,文字就有男作家们往往没有的重量
人言真的相当可畏。而我妈的修养,不知道怎么练的。
妈妈是家族长女,毕业即在家族公司上班,到因病退休。一生不曾离开娘家领域。家在郊区,生活封闭且移动不多,我妈相比同辈女子,更温良恭俭让。行动上是个旧派人,好在思想并不陈腐。
她在年度记事本里,详细抄写每位族人的生日与忌日,收派全家邮件;年假从没休完,但逢年过节,必提前请假,回婆家帮奶奶剁鸡;每年初一早上,自发打越洋电话,给泰国的世伯,和独居的姨嬷拜年。
善良的人未必能干,能干的人未必愿意。偏偏我妈既善良能干,并且愿意。人们后来说起我妈,就是好女儿好大姐好太太好妈妈。褒扬她胜任的身份,如认证一辆高性价比的车。
如此甚好,需要以乖来换。缩小自我,扛起日子。像张大伞般独支着,身边无论是谁,自然都凉快得多。
命运偷袭了我妈。一生乖到底的人,也没能幸免于难。一辈子为别人活,老天今要收她的命。大病之后,我感觉妈妈从全乖剩下半乖。对于人情约束,虽不拂逆,但也不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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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文字,一看过去,相当和顺
但仔细一读,就觉得里面难掩一种怒意,只是她把文字修饰后怒意便抒发得含蓄
偏偏就是在这种含蓄的表达里,怒意更显明:既然有如此怒意,又为何含蓄?既然已经如此含蓄,为何仍有怒意?
文字就是这样,又坦诚,又掩饰
西班牙天生白墙黑瓦,腓尼基迦太基
霎时船呀炮呀诈呀掳呀金银贴地争飞
到如今酒是便宜人是疏懒午间偷情是长
海盗儿孙只落得站着玩玩吃角子老虎
既然罗马会完,世界也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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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是穷地方,初发现美洲殖民地的时候大阔过一阵,阔得荒唐闪烁,一船一船的金银宝贝往家里运。很快地又败落下来,过往的华美只留下一点累赘的回忆,女人头上披的黑累丝纱,头发上插的玳瑁嵌宝梳子;男人的平金小褂,鲜红的阔腰带,毒药,巴首,抛一朵玫瑰花给斗牛的英雄——没有罗曼斯,只有罗曼斯的规矩。这夸大,残酷,黑地飞金的民族,当初的发财,因为太突兀,本就有噩梦的阴惨离奇,现在的穷也是穷得不知其所以然,分外地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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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就想起这两段话来了
西班牙这国家的衰颓又曼丽的一场繁华迷梦,实在也是留在人类记忆史上的一大块阴艳的斑斓色
我挺能理解那种人类的犯贱心理的
比如一个人,Ta在一大群恨自己的人里面,反而会最恨那个爱自己的人,为什么呢
因为“你明明也爱我,但没有爱我到为了我离开那群人的程度。在我和那群人之间你选择了那群人。”
于是,简直恨得撕心裂肺。因为不仅仅是单纯的讨厌了,还加之爱中的那种委屈,实在是可以很撕心裂肺的
任何感情在爱/看重中都可以变得很狰狞
越看重谁,越恨透了谁
越看那些饮食记事就越发觉,以前的人家里的饮食的精彩之处,基本都是靠让家庭中的妇女无偿劳动支撑起来的
很多以前的食物看上去平平常常,其实需要付出格外多的劳动,哪怕只是包粽子,其实都有够劳动密集,更何况是别的稍微更复杂点的东西
家族里的大饮宴就更加是要耗尽家庭主妇精力的一项活动,吃的人当然高兴,做的人呢?
呀,也高兴的
毕竟在家门以外寻求自我价值实现的路子被斩断得不剩多少,就算真的想要出门去实现价值,全社会也都不多承认这种价值,也都在有意无意之中推人回家门之中,不断地想把人绑死在家庭价值之上(采访的时候问成功女性“你要如何平衡家庭和生活”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不断地提醒你你对家庭的“职责所在”,而成功男性则大可以在社会默认的“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这样厚颜无耻理所当然的潜在观念的荫蔽中享受自己的纯粹成功)
既然已经被绑死,干脆就真的心甘情愿进火里烧尽自己
走投无路的极致就是心甘情愿,只要把一群人逼得完全走投无路了,也就不会有不甘了,那条铁链一样的“实现自我价值之路”也就仿佛成了心甘情愿的选择了似的
于是就在家庭中耗干自己的所有,把对自己无意义的牺牲当成是伟大,燃尽所有当然也就展现出一种璀璨来
多璀璨多让人怀念的“从前的味道”呀,还是快快灭了的也好
全体吃预制菜都比耗干女人在家里做精致健康美味怀旧饮食要来得文明
就像那个寓言故事里说的,要让乌鸦心甘情愿丢下嘴里咬着的肉,就要夸它唱歌好听
而且还得一直一直夸它唱歌好听,夸它唱歌是它的天命,是它的本性,是它的伟大所在,让它永远都在张着嘴唱歌或者准备唱歌,这样就能确保它永远不会有机会把肉叼回去了
克里斯汀最后把丈夫刺死在怀里的那一下,真的是
丈夫在她怀里滑落下去,然后她的那个碰触,最后的那种眼神
简直了
这完全就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凛冽的爱意”
我对她真爱他这个情节感到很痛苦,但表演得太好了,尤其是这最后这一下的爱与死之间的神情,太好了
我会一直记得这一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