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利方舱医院设备采购 云南一国企副总犯受贿罪获刑

2022-11-09 星期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微敖 种昂 在新冠病毒肺炎定点治疗医院及新建的方舱医院医疗物资集中采购中,共同受贿20万元,单独受贿2.4万元;在中缅边境建立刀片网、钢板网等防疫隔离设施中,单独受贿43万元……

时任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市属全资国有企业瑞丽市汇玉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汇玉公司)副总经理王建华,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受贿,日前被瑞丽市法院一审判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罚金20万元。

2022年11月7日,知情人向经济观察网记者介绍了上述情况,并确认王建华认罪认罚,一审之后未有上诉。

定点医院、方舱医院设备采购 利润要均分

1981年6月出生的王建华,为云南丽江永胜人。2019年2月,受委派到汇玉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并于2020年3月1日与汇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成立于2018年9月的汇玉公司,其唯一股东是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后者又为瑞丽市财政局所辖的全资企业。

2019年年底至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作为中国边境城市的瑞丽备受冲击,疫情防控任务,尤其是“外防输入”的任务颇为艰巨。

为应对疫情,该市从2020年开始加大定点治疗医院建设以及方舱医院的兴建,并且在中缅边境上建立隔离网,以防偷渡者入境。

王建华案的判决书显示:

2020年5月,经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由汇玉公司负责定点治疗医院和新建方舱医院的物资采购工作。

同年5月12日,汇玉公司接到瑞丽市卫健局发来的医疗设备采购的清单和预算,这一项目开始的预算超过1000万元,后经瑞丽市卫健局和医院方面商议,确定一期采购金额为283万元。

在汇玉公司中,时任副总经理王建华具体负责采购事项。

此时,汇玉公司项目部一杨姓业务主管向王建华推荐了保山天南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南星公司)的时任法定代表人崔江陵,并称“会有好处费”。王建华同意,并让他与崔江陵具体谈回扣的多少。

汇玉公司的采购以线下询价的方式进行比价采购,当时邀请并收到了湖南旭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山华恒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华恒公司)、云南勋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云南郁金香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郁金香公司)四家公司的报价。

2020年5月16日,崔江陵挂靠的郁金香公司获得了其中105.98万元的采购单。

同年5月27日左右,汇玉公司该杨姓主管联系崔江陵称,这105.98万元的项目款马上就要到账了,询问有多少利润。崔告知有30万元左右,杨遂提出,利润需要杨、王、崔“三个人平分”,崔江陵表示同意。

同年5月底,项目资金到账。“由于现金不足”,崔江陵先拿着18万元交给了杨主管,并在次日补上另外2万元。

王建华从中分到10万元。事后,他供述称“钱是用农业银行绿白布袋装着,有一捆共10沓,每沓一万元,有银行封条”。

为确认杨主管“是否也收过钱,我(即王建华)后来还跑去他(杨)的办公室向他确认了一下,他拉开自己办公室抽屉给我看,我看到抽屉里的确有一捆和我一样的现金”。

“分羹”边境防护网建设 王建华单独受贿43万元

崔江陵与王建华的交易并不止这一次。

2021年,瑞丽在畹町镇边境附近建立的方舱(康复)医院,要采购一批床头柜。项目采购依然由汇玉公司负责,汇玉公司邀请了华恒公司、天南星公司、郁金香公司这三家进行报价。

天南星公司胜出。2021年4月10日,汇玉公司与天南星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床头柜200个,每个600元人民币,总计12万元。

同年12月左右,项目资金到账。王建华询问崔江陵利润有多少。崔随后按照项目总资金的20%,分给了王建华2.4万元。

如前所述,瑞丽地处中缅边境,也是中缅边境上人员、车辆、货物流量最大的口岸。进入2020年下半年之后,“外防输入”成为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2020年,瑞丽市委常委会决定通过了《边境临时防疫隔离网项目建设方案》,决定由汇玉公司作为项目材料供应单位及建设施工单位。这些边境临时防疫隔离网的总线路长度达到了183.2千米,分22个标段。

2020年9月,汇玉公司先后与瑞丽市姐相乡雄腾建设经营部、瑞丽市吴方余建材经营部、瑞丽市优雅装饰设计工作室等机构签订合同,进行刀片网、钢板网等边境防疫隔离设施的建设安装工作。

瑞丽市优雅装饰设计工作室,通过挂靠瑞丽市吴方余建材经营部承接了22个标段中的2个标段的安装建设项目。

仅仅这2个标段,工程款就达到了约350万元。

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王建华从3家机构的负责人或者实际经营者手中收到了43万元的好处费。

2022年1月17日,王建华被停职。同年4月28日,他被瑞丽市监察委员会留置。

此案后移交瑞丽市检察院起诉,王建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在后来法院的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最终,王建华被瑞丽市法院判犯受贿罪成立,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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